Intertek天祥集团有能力评估加州65列表中的物质以使其满足消费者对产品安全的要求。利用我们的本地服务和全球网络,我们将保证我们的客户其致力于他们的核心商务活动。
加利福尼亚州65号提案(安全饮用水和有毒物质强制法令)于1986年11月颁布实施。
该提案涉及到的产品:
提案的核心要求:
有害物质主要包括:
加州65法规对玩具产品的要求:
2008年8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针对铅和邻苯二甲酸盐对使用或操作玩具或其它儿童产品的使用者的暴露达成协议裁决。裁决规定,制造商在加州销售的特定产品不得含有铅和邻苯二甲酸盐。
“不含邻苯二甲酸盐”是指,特定产品中邻苯二甲酸盐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B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异葵酯)和DnHP(邻苯二甲酸二正己酯)每种的含量不超过0.1%(1,000ppm)。
“不含铅”是指,特定产品中:
“特定产品”包括:
备注:符合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不意味着符合加州Proposition 65的要求。Proposition 65有关邻苯二甲酸盐的要求包含了DnHP,而这种物质在《消费品安全改进法》中并未提及。另外,根据Proposition 65规定,PVC部件的铅含量不得超过0.02%(200ppm),而将于2009年2月10号生效的《消费品安全改进法》要求底材的铅含量限值为0.06%(600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