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理事会批准玩具安全法规(TSR)折衷文本草案
目标群体 | 欧盟/欧洲经济区生产商、欧盟/欧洲经济区进口商及其上游供应商、欧盟/欧洲经济区分销商 |
涉及产品 | 玩具 |
本次法规速递 涉及的重点行业 |
玩具 |
执行日期 | 法规生效的4.5年(54个月)后 |
主要内容和要求 |
2025年6月11日,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公布了提议的玩具安全法规(TSR)的折衷文本草案。2025年10月13日,欧盟理事会批准了该草案。草案修订了物理要求,更详细,包括范围、术语和定义、测试、包装和产品信息。电池方面的要求也更加严格。此外,现时正在管控的一些化学物质的限值变得更为严格,法规亦纳入了新的化学物质。若后续欧洲议会也批准该草案,则该草案将会在《欧盟官方公报》(OJEU)发布后成为正式法规。 |
参考链接 | 链接 1 ,链接 2,链接 3 |
2025年6月11日,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公布了提议的玩具安全法规(TSR)的折衷文本草案。2025年10月13日,欧盟理事会批准了该草案。若后续欧洲议会也批准该草案,则该草案将会在《欧盟官方公报》(OJEU)发布后成为正式法规,并将在约4.5年(54个月)后执行。
与现行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 (TSD)的比较
一、与物理、机械、可燃性要求相关的关键技术变更
现时TSD中的要求 | TSR中的要求(新增) |
1. 指令(directive)及其修订,需成员国转化为国内法 | 1. 将为法规(regulation)。法规或及修订将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
2. 欧盟合格声明(DoC) | 2. 数字产品护照(DPP) |
3. CE标志表明了一件玩具的合格性,它是涵盖广义上的合格评定过程的整个流程所产生的直观结果。关于 CE 标志的一般原则在欧盟法规(EC) No 765/2008中有明确规定。关于CE标志的贴附规则应由本指令加以规定 | 3. 新增: (a) 应在玩具及包装上进行标注。如果玩具在柜台展示且无法在玩具上标注CE标志,则应在柜台展示处进行标注。 (b) CE标志之后应紧跟着安全图标或其他安全警示信息 |
4. 在安全使用的情况下,为符合第10条第2款的规定而作出的警告应按照附件V第A部分的规定明确说明适当的使用者限制。 制造商应在玩具上、附带的标签上、包装上(如适用)或玩具随附的使用说明上以清晰可见、易于辨认、易于理解且准确的方式标注这些警告。未附带包装的小型玩具应在其上贴上适当的警告标识。 根据第4条第7款,成员国可在其境内规定,这些警告和安全说明应使用消费者易于理解的语言或语言(由该成员国确定)书写 |
4. 新增: (a) 玩具应附有通用警示说明(如有必要),明确指出合适的使用限制。这些使用限制应至少包括最低和最高年龄、所需能力、体重等。 (b) 对于网络销售产品,必须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地看到警示信息。 (c) 所有警告信息均需以“Warning”(“警告”)一词开头,但如今该词可被三角形标志(图形符号)所取代。该图形符号高度为10毫米 |
5. 对于制造商、授权代表、进口商和经销商的义务分别进行了规定 | 5(a). 强调指出,具备人工智能(AI)功能且需第三方符合性评估的玩具被归类为人工智能法规(EU) 2024/1689、网络安全法规(EU) 2024/2847以及无线电设备(RED)指令2014/53/EU等法规下的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此外,具有大量社交互动功能(例如说话或拍摄)或位置追踪功能的相互连接的玩具被视为具有数字元素的重要产品(I类),并且需要进行第三方符合性评估,除非制造商已采用协调标准、通用规范或欧洲网络安全认证方案,并达到“实质性”保证水平 |
(b) 制造商和进口商的义务 | |
(c) 数据载体: • 数据载体应实际附着在玩具上或附在玩具所贴的标签上。如果玩具过小,数据载体可以放在包装上。但必须在销售点处能被消费者看到。包括在线销售的情况。 • 玩具的数据载体应是独一无二的。 • 不应要求消费者下载和安装任何软件、进行注册或提供密码以访问数字产品护照。 • DPP中的数据应由负责创建的运营者负责存储。其他运营者不得出售、重复使用或处理此类数据。 • 在将玩具投放市场之前,运营者应将其上传至联盟注册系统,并插入唯一的产品标识符和唯一的运营商标识符 |
|
-- | 6. 在使用这些玩具时,要考虑到其对儿童心理健康以及认知发展可能带来的影响 |
-- | 7. 增加了食品仿制品、肠道阻塞以及磁铁等在基本安全要求中的内容 |
二、与电子电气要求相关的关键技术变更
现时TSD中的要求 | TSR中的要求 |
-- | 含电池的小物件电动玩具,应设计成不借助工具不能触及电池。 如果因为玩具的尺寸或特性需要,可充电电池可以设计为不可触及,只有独立的专业人员才能拆卸或更换 |
三、与化学要求相关的关键技术变更
现时TSD中的要求 | TSR中的要求 |
1. 玩具不得含有以下类别的物质: (a) 致癌物、生殖毒物、致突变物类别1A、1B、2 (CMR Cat. 1A, 1B, 2) |
1. 玩具不得含有以下类别的物质: (a) 致癌物、生殖毒物、致突变物类别1A、1B、2 (CMR Cat. 1A, 1B, 2) (b) 对人体健康的内分泌干扰物类别1, 2 (ED for human health Cat. 1, 2) (c) 靶器官毒物(一次接触/反复接触)类别1 (STOT SE/RE Cat. 1) (d) 呼吸道致敏物质类别1 (Resp. Sens. Cat. 1) (e) 皮肤致敏物质类别1A (Skin Sens. Cat. 1A) |
2. 未有针对水晶泥(slime)和泥胶(putty)的亚硝胺及其前体物的限值 | 2. 水晶泥(slime)和泥胶(putty)中的亚硝胺及其前体物限值:分别为0.02 mg/kg和1 mg/kg |
3. TCEP、TCPP、TDCP、甲酰胺 (formamide)、BIT、CMI、苯酚(phenol)、甲醛(formaldehyde)、苯胺(aniline)、双酚A (BPA)要求适用于意图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或意图放入口中的玩具 |
3. TCEP、TCPP、TDCP、甲酰胺(formamide)、BIT、CMI、苯酚(phenol)、甲醛(formaldehyde)、苯胺(aniline)、双酚A (BPA)要求适用于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所有类型的玩具 |
4. 双酚A (BPA)的迁移限值:0.04 mg/L | 4. 双酚A (BPA)的迁移限值:0.005 mg/L |
5. 未有针对单体丙烯腈(acrylonitrile)、丁二烯(butadiene)、苯乙烯(styrene)和氯乙烯(VC)的迁移限值 | 5. 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所有类型的玩具中的单体丙烯腈(acrylonitrile)、丁二烯(butadiene)、苯乙烯(styrene)和氯乙烯(VC)迁移限值:分别为0.01 mg/L、0.07 mg/L、0.77 mg/L和0.01 mg/L |
6. 致敏香料含量限值(或触发标签义务的限值):100 mg/kg (0.01%)(每种物质) | 6. 致敏香料含量限值(或触发标签义务的限值):10 mg/kg (0.001%)(每种物 质)。 当标签义务被触发时,致敏香料的信息也须出现在数字产品护照(DPP)中 |
7. 未有针对玩具的特定要求。 玩具也可以为欧盟BPR法规(EU) 528/2012中的经处理物品(treated articles) |
7. 玩具不得为欧盟BPR法规(EU) 528/2012中的生物杀灭产品(biocidal products)或经处理物品(treated articles)(除了意图永久放置在室外的玩具和某些驻留类化妆品的防腐剂) |
8. 未有针对玩具的特定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要求。 玩具符合一般CMR含量要求、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录XVII和SVHC要求,以及POPs法规(EU) 2019/1021中的要求 |
8. 禁止在玩具中故意使用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 |
9. 未有针对玩具的(双酚A (BPA)以外的)特定双酚类(bisphenols)要求。 玩具符合一般CMR要求和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 SVHC要求 |
9. 禁止玩具中的10项双酚类(bisphenols)物质 (注:未来可能将增加至34项双酚类物质) |
10. 未有针对钴(Co)的豁免 | 10. 豁免意图用于导电的金属玩具部件中的钴(Co) (注:未来可能还豁免意图用于除导电功能外的其他功能(如金属玩具、玩具首饰、指尖陀螺、磁铁)的金属玩具部件中的钴(Co)) |
根据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在2025年10月6日的声明,欧洲委员会还将在在玩具法规发布后约12个月和24个月内,分别就玩具中亚硝胺及其前体物的安全性,以及铅(Pb)、镉(Cd)、汞(Hg)和六价铬(Cr(VI))的安全性,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征询意见。
建议与推荐
玩具安全法规是一个动态变化的领域,主要受到新材料、新风险(如智能玩具的数据隐私)以及全球协调统一化的推动。在原有的风险评估体系下加入了智能玩具(人工智能)、数字连接类玩具对儿童身体及心理健康的潜在影响。利用数字化手段增强产品可追溯性和市场透明度,便于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查询。对在线销售的监管要求显著加强。
含电池的小物件电动玩具应借助工具才能触及电池。玩具中的电池应当容易更换或拆卸,除非因为玩具的尺寸或特性需要,可充电电池可以设计成不可触及,只有独立的专业人员才能拆卸或更换。
随着欧盟对玩具中化学物质的要求日益严格,向欧盟出口玩具的企业需提前做好准备,在4.5年的过渡期内开展测试和/或审查文件以确认是否符合新规,逐步寻找替代材料和淘汰不合规材料。
Intertek天祥集团轻工产品实验室,能为您提供欧盟玩具产品法规和标准合规性测试服务和技术支持。
咨询联系
如需了解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等更多相关信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小秘书企业微信与我们联系:
咨询热线:0755-2602 0287
Susie.su@intertek.com
猜您感兴趣的内容:
12项由Intertek主导或参与起草的玩具和儿童产品新版国家标准火热发布
关于Intertek天祥集团
Intertek是全球领先的全面质量保障服务机构,始终以专业、精准、快速、热情的全面质量保障服务,为客户制胜市场保驾护航。凭借在全球100多个国家的1,000多家实验室和分支机构,Intertek致力于以创新和定制的保障、测试、检验和认证解决方案,为客户的运营和供应链带来全方位的安心保障。
详情请登录:www.intertek.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