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社会责任通讯 - 2022年9月
- 为依法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平等就业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坚决打击对新冠肺炎康复者就业歧视的紧急通知》。
- 为引导用工单位依法依规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劳务派遣经营活动,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共同发文《长三角地区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旨在针对过往化学品企业在特殊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和完善风险管控。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切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 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更新。
劳工
《关于坚决打击对新冠肺炎康复者就业歧视的紧急通知》
《长三角地区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
健康安全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环境
《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最低工资标准更新
云南省
劳工
1 、《关于坚决打击对新冠肺炎康复者就业歧视的紧急通知》(2022-07-29)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2年7月29日发布《关于坚决打击对新冠肺炎康复者就业歧视的紧急通知》,影响到用人单位的主要内容有:
- 严禁用人单位发布或委托发布含有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历史阳性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对招聘信息中含有相关歧视性内容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依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43条之规定,从重处理处罚。
- 严禁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曾经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为由,拒绝招(聘)用新冠肺炎康复者。
- 严禁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和用工过程中对新冠肺炎康复者实施就业歧视。
- 严禁用人单位随意违法辞退、解聘新冠肺炎康复者。
2、《长三角地区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2022-07-18)
2022年7月,江苏省人社厅、上海市人社局、浙江省人社厅、安徽省人社厅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的目的、意义和明确内容主要如下:
- 《指引》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劳动纠纷处理3个维度提出22个规范要点,引导长三角地区统一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旨在提示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在劳务派遣用工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推进长三角地区劳务派遣市场有序健康发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
- 《指引》明确,用工单位应从劳务派遣岗位使用范围、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劳务外包、劳务派遣单位的选择、劳务派遣协议的签订、对被派遣劳动者应当履行的义务、可以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以及不得退回情形等方面进行规范,依法依规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应从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行政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变更延续、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对被派遣劳动者应当履行的义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经济补偿等方面进行规范,依法依规开展劳务派遣经营活动。
- 针对劳动纠纷处理,《指引》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处理程序、劳动保障监察处理程序等方面作了重点提示。
- 《指引》还以附件形式提供了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参考文本)。
健康安全
1、《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2022-10-01)
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以下简称新《规范》),于2022年3月15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发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代替当前现行的《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新《规范》更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调整为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化工及医药企业。
2.新《规范》进一步明确了新标准的适用范围。同时作业范围不仅局限在检维修过程中,而是扩大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充分体现了对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全方位风险管控的宗旨。
3.新《规范》提升条款的执行效力,新标准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调整为技术要求全文强制。
4.新《规范》加强对作业过程风险的管控要求,主要包括:
- 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进一步强调了监护人的作用;
- 规定了实施特殊作业前必须做好“能量隔离”的要求;
- 将现行标准中对作业票的部分管理要求调整到正文,作为强制条款,要求企业严格执行;
- 明确了同一作业涉及不同的特殊作业类型,必须分别办理关联作业票的要求。
5.新《规范》强化动火作业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主要包括:
- 扩大了动火作业的管理范围;
- 提高了对特级动火的管理要求;
- 对实施动火作业涉及的临时用电作业提出了严格要求;
- 强调了在管道、储罐、塔器等设备外壁上动火,检测设备内气体含量的必要性。
6.新《规范》完善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措施,主要包括:
- 规定了受限空间监护人必须在受限空间外进行监护,且必须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使用的工器具进行检查;
- 调整了受限空间内氧气的合格浓度标准;
- 规定了受限空间内作业需对可燃气体、有毒气体和氧气含量进行连续监测的要求。
环境
1、《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2022-07-07)
《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于2022年7月7日联合印发,旨在加快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切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
《实施方案》总体目标:
- 到2025, 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3.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 基本建立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重要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
《实施方案》六大重点任务:
- 深度调整产业结构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 深入推进节能降碳
把节能提效作为满足能源消费增长的最优先来源,大幅提升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重点产品能效水平,推进用能低碳化、智慧化、系统化。
- 积极推行绿色制造
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打造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绿色低碳供应链,通过典型示范带动生产模式绿色转型。
-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充分发挥节约资源和降碳的协同作用,通过资源高效循环利用降低工业领域碳排放。
- 加快工业绿色低碳技术变革
推进重大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创新突破和改造应用,以技术工艺革新、生产流程再造促进工业减碳去碳。
- 主动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
推动数字赋能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企业需求和信息服务供给对接,加快数字化低碳解决方案应用推广。
《实施方案》两大行动:
- 制定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研究消费品、装备制造、电子等行业低碳发展路线图,分业施策、持续推进,降低碳排放强度,控制碳排放量。
- 构建绿色低碳产品开发推广机制,加大能源生产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
地区 |
最低工资标准 (人民币/月) |
云南省:2022年10月1日生效 |
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晋宁区、安宁市、嵩明县 |
1900 |
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及东川区;其他州市所辖县级市及市辖区;玉龙县、德钦县 |
1750 |
其他各县 |
1600 |
关于Intertek天祥集团
Intertek是全球领先的全面质量保障服务机构,始终以专业、精准、快速、热情的全面质量保障服务,为客户制胜市场保驾护航。凭借在全球100多个国家的1,000多家实验室和分支机构,Intertek致力于以创新和定制的保障、测试、检验和认证解决方案,为客户的运营和供应链带来全方位的安心保障。
详情请登录:www.intertek.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