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标准将于2021年10月1日生效。主要内容如下:
标准规定了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细木工板、重组装饰板、单板层积材、集成材、饰面人造板、木质地板、木质墙板、木质门等室内用各类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分级。
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量按照限量值分为三个等级,具体分级要求如下:
甲醛释放限量等级
|
限量值
|
标识
|
E1级
|
≤0.124 mg/m3
|
E1
|
E0级
|
≤0.050 mg/m3
|
E0
|
ENF级
|
≤0.025 mg/m3
|
ENF
|
|